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关于试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南发改委信用[2017]8号)要求,现印发《南宁市道路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信用承诺书》(试行)、《南宁市道路运输、公交出租企业驾驶员信用承诺书》(试行)、《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参与企业信用承诺书》(试行),请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结合实际抓好行业落实工作。
附件:1.《南宁市道路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信用承诺书》(试行)
2.《南宁市道路运输、公交出租企业驾驶员信用承诺书》(试行)
3.《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参与企业信用承诺书》(试行)
members28365-365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
南宁市道路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
信用承诺书
(试行)
致:members28365-365
为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公交出租企业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运输、公交出租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公交出租安全,保护乘客合法权益,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及时纳税,不偷税不漏税。
(三)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保证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五)加强数据管理,及时报备更新车辆及驾驶员静、动态数据,保证数据传输完整、及时有效。
(六)加强稳控意识,切实履行维稳主体责任,杜绝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不稳定事件。
(七)自觉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八)本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接受接受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做好企业自身信用建设。
(九)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将列入本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南宁市信用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同时,作为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参考依据之一,与企业经营权指标相挂钩。
本承诺将通过南宁市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企业(公章):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承诺时间:
附件2:
南宁市道路运输、公交出租企业驾驶员
信用承诺书
(试行)
致:members28365-365
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家庭幸福,维护本行业、企业形象,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营运车辆,坚决服从公安交管、运管和公司安管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安全驾驶,坚决杜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带病驾驶、酒后驾驶和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一切危及行车安全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三)不组织、煽动或参与停运、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打标语、拉横幅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活动。
(四)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五)严格执行车辆检测计划和维护计划,认真做好车辆的检验台例检和“一日三检”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保证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警示牌、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并按规定位置摆放。
(六)按规定维护、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保证GPS工作正常、有效运行。不擅自改装、断电、屏蔽和修改车载终端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立即报告公司,并做好维修准备。
(七)配合车站“三品”检查工作,认真做好途中危险品的查堵工作,杜绝“三品”上车。
(八)严格遵守报班制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班审批制度、和长途班车停车休息制度。
(九)规范经营,亮证服务,不违规兜客揽客。
(十)关爱乘客、优质服务,杜绝有责投诉情况的发生。
(十一)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将同时列入个人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全市信用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同时,作为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参考依据之一,与从业资质、年审结果相挂钩。
本承诺将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驾驶员: 身份证号码:
所属企业:
电话: 承诺时间:
附件3:
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参与企业信用承诺书
(试行)
致:members28365-365
为优化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我市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建设质量、安全,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二)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及时纳税,不偷税、漏税,不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保证优质服务,确保工程质量。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五)自觉做到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对提供的备案、评价材料真实性负责,保证提交的相关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六)本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觉接受接受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监督,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做好企业自身信用建设。
(七)上述承诺的执行情况将列入本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南宁市信用联合激励或联合惩戒。同时,作为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参考依据之一,与企业经营权指标相挂钩。
本承诺将通过南宁市政府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企业(公章):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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