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辅助业许可
——核发省内旅客、危险品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核发省内旅客、危险品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向前款规定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发给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并为申请人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运证件;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的,持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方可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地级市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航运管理机构核发市内旅客、危险品运输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
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统称为客船)运输;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使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和原油船(统称为危险品船)运输;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已获得水路运输许可的法企业拟用于从事旅客、危险品运输船舶
六、申请材料
(一)《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书》;
(二)运力批文或船舶其他来源有效文书;
(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或《临时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五)国家规定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提供“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证书及其复印件。
(六)光租船舶或委托经营船舶加报海事登记的光租证明书或委托经营合同。
(七)购买已营运的船舶加报《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书》及交易发票复印件。
所申报的材料一律使用A4规格的纸张,一式一份,并按以上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3221216 3217667 3211991
投诉电话:0771-3221234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核发省内旅客、危险品运输船舶
《船舶营业运输证》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附件2
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
填表日期: × 年 × 月 × 日
船舶经营人(盖章)×××有限公司 |
船舶所有人 |
(按船舶营业运输证内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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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 |
运输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
(按船舶证书检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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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名 |
×××× |
船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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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成日期 |
200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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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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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体材质 |
钢质 |
船舶改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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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长(米) |
48.75 |
型宽(米) |
9.50 |
型深(米) |
3.30 |
主机功率 |
1台140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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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吨 |
498 |
净 吨 |
278 |
载客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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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机型号 |
G128ZL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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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籍港 |
南宁 |
船舶所有人登记证书 |
123456789123 |
船舶检验证书编号 |
2006V530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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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营运证编号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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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 定额 |
A级或Ⅰ类 797 载重吨 (T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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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内河货船的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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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或Ⅱ类 851 载重吨 (T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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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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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或Ⅲ类 载重吨 (TE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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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人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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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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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
880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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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许可证核 定经营范围 |
(按许可证核实经营范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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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船经营范围 |
(按许可证核实经营范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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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到期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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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航管 机构 审(核) 批意 见 |
(公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地市 航管 机构 审(核) 批意 见 |
(公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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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航管 机构 审(核) 批意 见 |
(公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上级 航管 机构 审批 意见 |
(公章)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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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营运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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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证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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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由申请人据实填写,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审核。
表格名称 | 更新时间 | 操作 |
附件.doc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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